有一次,刘婶的孙子6岁的小刚回到村里,出去玩时把外面那条小黑狗抱了回来。
不知小黑狗是怎么来到村里的。它整天在村头巷尾窜来窜去,饿得皮包骨头,狗毛杂乱污秽,一到人前,就被人呵斥,甚至脚踢:“滚开,滚开。”
因此,刘婶一见,就噘嘴嚷儿子大毛:“你让小刚把这野狗抱回来做什么?”
大毛解释说,他们小区里,有人养了宠物狗,打扮得漂漂亮亮地牵着进进出出。小刚要他买一只。一只狗要几百上千元不说,更重要的是需要花时间养,所以哄小刚说买不到。这天,小刚在村里碰到小黑狗,跑过去逮住抱到了怀里。小刚说:“它虽然是流浪狗,但是多么可爱,不抱回去,会饿死的。”他的理由,出乎意料。大毛找不出理由搪塞,就让他抱回来了。
小刚走时要带小狗回城里,大毛编各种理由哄他,爸爸妈妈要去上班,没时间。让奶奶在家里帮忙养着,奶奶一个人在家,正好跟奶奶作伴。下次回来跟小狗一起玩。小刚才一步三回头地答应让奶奶在家代他养。
刘婶认为养狗一点好处也没有,养那东西不如养一只鸡,养鸡可以下蛋。刘婶说:“要服侍它睡要服侍它吃还要看守着它,多麻烦。”料理它睡,其实只不过拎着小狗的脖子,放到一直空着的猪栏里;料理它吃,也不过给些剩饭剩菜。刘婶并不是没有粮食,是她把粮食看得金贵,自己吃饭,剩一点,都要留着下次吃。给小狗吃,都是些洗锅刮起来的糊饭壳,是正儿八经的“猪狗食”。看守它,似乎不用,小狗其实并不会逃走,那天她忘了关门,它溜出来转了一圈,又进了狗窠。小狗有时跑出去,别人跟过去呵斥它“滚远点,野狗。”刘婶听见后,丢下手里活儿,去说:“别骂别打,我家小刚把它领到了我家,现在不是野狗了。”
小刚第二次回来的时候,小狗长大了。那狗并不同宠物狗一样有长长的漂亮的毛,更重要的是,它不知道撒娇,用手逗引它,跑过来傻傻地站在眼前,连尾巴也不知道摇一摇。小刚说:“这狗是傻子狗,我姨妈家那条小白,见我们去,老远就来迎接。”
刘婶见小刚不太喜欢这只小黑狗,待他一走,决定送人。把它送给村里的屠夫。可没有想到,一眨眼工夫,它又跑了回来。屠夫过来怎么哄它走,小黑狗动都不动。二婶出主意用绳子套住拉它走。于是,屠夫把绳子套着狗脖子往外拉,狗站着不动,一副赖着不走的样子,屠夫用力往外拉,狗用四只脚撑在地上,也不吱声,它用泪汪汪的眼睛望着刘婶。
刘婶见状,声音有些颤抖地说:“乖乖,它不肯离开家了……不走就让它跟我做伴吧。”之后,她情不自禁地想起它的好处:叫它在哪里,它就守在哪里不动,很听话。她到后山找点干柴,它也跟着。天啦,这么一思索,她记起来了,那天她在菜园里摔倒,它竟用前脚抓她,是想扶她起来呀……
作者:徐新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