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我把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这句话给生活化地肤浅理解了,在我的理解里,这句话的含义是:自己不想要的或不喜欢的,也不能给别人,否则就是虚伪,不道德。
直到最近,我才汗颜地了解到,孔子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,你不希望别人怎么对待你,你就不要怎么对待人家。
暴了半天冷汗,我琢磨了一下,在生活中,像我这样肤浅地曲解孔子这句话的,大有人在,而且都像我一样给不求甚解地肤浅化了,特别容易理解成自己不要的,也不要给别人。本着对这句话的通俗理解,我很愿意做个所谓道德上的好人,譬如说,绝不把自己所不喜的施加于别人,反过来说,既然自己不喜的给予别人,不是件多光彩的事,那么,把自己所喜的给予别人,那一定是件有道德、有光彩的事了。
所以,每当有朋友来家里做客,我一定会亲自下厨,烹制我认为最好吃的美味,带他们去我认为最值得去的景点,等等,因为这些为我所喜,就是我眼中的美好,应当与朋友共享才对。
可我偏偏忘记了,每个人的饮食嗜好是不一样的,每个人的审美标准也是不同的。我貌似无私地端出来的“美好共享”,到了朋友那儿,不仅根本不是享受,或许是折磨。如此满腔热情地碰壁,碰得次数多了,我渐渐明白,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是种美德,“己所欲,施于人”,不见得是美德。
因为每个人都是不可复制的特立独行的生命。我们自己所欲所喜的,代表的不过是我们个人对生活的情趣,和别人没有分毫的关系,这就好比我喜欢吃辣,和朋友一起吃饭的时候,就要招呼上一桌子辛辣的菜,因为很对我的口味,我就觉得在座的朋友也应该和我一样开心喜欢。不管我的这个认为是多么认真地、发自内心地认为,都只能说明我是个凡事从自己的角度出发,从不顾及别人的感受的人,说白了,也就是自私。
在生活中,类似的事情多了去了,譬如朋友甲贪玩喜聚堆,甭管什么时候,总在热火朝天地招呼饭局玩局,于他而言,只有把大家聚到一起玩乐了,才是于己、于他人都有利的开心事,可他偏偏忘记了,这只是他一个人的嗜好,说白了,这种把己所欲,施于人,其实是打着友情的幌子,绑架别人的时间和快乐;朋友乙喜欢蹿到别人家的厨房里做饭,甚至自带蔬菜、工具,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,她就不明白,自己付出劳动、豁出银子买东西做饭菜,为别人服务,为什么别人还表现出不情愿呢?其实,原因很简单,她过火的热情,形成了一种强有力的侵略感,让朋友们感觉不适,因为私生活是用来静谧享受的。
所以,从对生活的浅层次理解上,“己所欲,施于人”同样不是件多么值得宣扬的高尚事,当然,施与受者气味超级相投者除外。一个真正成熟有德的人,是客观而冷静地认识别人和自己的人,知道所谓欲与不欲,都是自己的事,和别人没关系,就更谈不上施与不施的了。
连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