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小学时,每到放学铃声响起,我就背起书包像小鸟一样飞快地奔向家里。家里有为我做香喷喷饭菜的母亲,有用自行车驮着我去集市上买糖果的父亲,有带着我一起去野地里捉蜻蜓、挖野菜、刨中草药换钱买瓜果吃的大哥,有为我洗衣服、叠红领巾、包书皮的姐姐,还有一听我走进大门便飞跑出来摇着尾巴、围着我又蹦又跳的小黄狗……上课的时候暂时忘记了家的存在,但一到放学时间便有了一个明确的归宿——家。
进了家门,整个人便觉得突然间进入了安全区域,于是坐到写字台前,拿出作业本,专心致志地写起了作业。小黄狗蹲坐在我的脚下,不停地用它毛茸茸的小脑袋蹭我的裤脚。
中学时去镇上一所学校读书,每周只能回家一次。每到周五下午,心里就有些焦躁起来,总觉得周五下午的时光太漫长、太难熬了。终于盼到下课铃声,我背上早已收拾好的简单行囊,一溜烟地跑向公交车站。一个小时的车程便到了家。小黄狗已经变成了老黄狗,此时早已迎在村口。虽然它奔跑的动作有些迟缓,但从那左右摇摆频率加快的尾巴当中,依然能看出它对我回家的兴奋与期盼。母亲似乎又老了一些,见我回来了,赶忙让我把脏衣服脱下来,泡到洗衣机里;接着又快速地从厨房端出我最爱吃的酸菜馅饺子。饺子还冒着热气。坐在门口的马扎上一直笑眯眯端详着我的父亲说:“你妈妈掐准了时间,估计这个点你应该到家了,所以她提前15分钟把饺子放到锅里蒸熟。”那一刻,我觉得自己是多么幸福。
我读大学的时候,父母从乡村搬到了县城,住上了楼房。学校离家挺远的。城区虽然少了乡村那些特有的景致,但是每到月末,我还是会坐车回家看望父母。
大学毕业之后,我在另一个城市工作、结婚。如此一来我便有了两个家:一个是父母住的家,一个是我所在城市的家。一有闲暇,我便会在这两个家之间乐此不疲地奔波。儿子满月后,我带他去的第一地方,便是父母的县城小楼。儿子不断长大,在父母的怀中又蹦又跳,小手狂舞,小脚乱踹,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。那笑声不掺和任何杂质,纯净得让人感动、让人心醉。这就是天伦之乐吧。
妻子说:“这么多年了,我终于意识到,现在咱们住的家,其实就是一只在外边漂泊的风筝。”
是的,妻子说得没错。虽然一晃我和妻子已经在城市里生活了20多个春秋,但是我依然觉得那个县城里的小楼,才是我真正的家!因为那里住着生我养我的父母,住着满心都装着我的人,也住着我满心牵挂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