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席,俗称吃酒席。在我们金秀,凡是有婚娶、满月、乔迁、升学等喜事、大事,都要告知亲朋好友、左邻右舍等,四方宾客就会前来道贺,这些都是乡里乡亲在一种喜庆氛围中维系感情的传统习俗。
在我们老家,一家有喜事,基本整村人都会来帮忙。前后通常要吃上三天席,第一晚是招待酒席工作人员,兼和工作人员开会商量分工等,选出总指挥长、厨师长、总务、厨师、摆桌人员等,然后将结果公示在墙壁上。此外,依据宴请人家要求,还会列出菜谱,做好采购预算清单等。头天晚上吃饭,一般都是三桌左右。第二天一大早,大家便按各自职责开始忙碌,采购的、杀猪的、杀鸡鸭鱼的、洗菜洗碗的、借租酒席桌椅碗筷的,众人奔来忙去,不亦乐乎,伴着厨房香气四溢和大家大快朵颐以及喜庆鞭炮不时响起,酒席的热闹喜庆氛围飘散在乡间四野。
记得小时候,能穿上新衣服和吃到十大碗菜肴的时刻,除了过年,就是遇到亲戚家里办喜事的时候。这时,外婆就会翻开箱底,找出我们过年才能穿的新衣服,将我们打扮得体,然后带我们到宴请的主人家里,参观一下新房。当然这些不是我感兴趣的,我总是偷偷跑去厨房,看着大厨们忙碌做着各式菜肴,他们奔走在各个锅灶之间,要么在蒸,要么在炒。看着金黄色的大鸡腿,口水早流一地,以前小舅公是帮忙做大厨师的,所以一见到我,一定会砍一只肥大的鸡爪给我啃上解馋。我满足地拿着大鸡爪跑开,偷偷躲在无人的墙角边,享受着刚煮熟的大鸡爪,鸡爪香甜软糯,令人回味无穷。一直到今天,我还是很喜欢啃大鸡爪。
到下午五点钟左右,总指挥长就吆喝一声“开席喽!”这声吆喝比运动会赛场上裁判员的发令枪还管用,散布在四面八方聊天的客人迅即赶来找桌子坐下。以前会将芭蕉叶放桌上,桌上的每人夹菜放在芭蕉叶上,依次把桌上的十大碗分完为止,大家只吃点饭和小炒素菜,肉菜全部打包拿回家。上世纪九十年代初,打包的肉菜,可以让全家吃两天,也是全家人最期待的时刻。
以前,我一听说有酒席,就兴奋得像过年一样的。那时的农村,大家的经济条件都不是很好,但只要家里有喜事,都会准备好酒好菜来招待大家,大家也都想在酒席上好好解馋,尽情吃喝。而现在,日子越来越好了,平时的生活也如同过年,看着高档酒店吃上琳琅满目的各种精美菜系,我却很快腻烦了。不禁地,我怀念起瑶山深处,那充满民族特色,亲友互帮又诸样菜肴都有滋有味的酒席来。
林红